广西拍卖行业协会关于启用拍卖师执业新标志牌的通知
桂拍协字[2013]31号
(2013年5月7日)
为了规范我区拍卖师的执业行为,树立拍卖企业的良好形象,经2013年4月15日协会三届四次理事会暨三届五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决定改进我区拍卖师着装管理办法,新的拍卖师着装管理办法如下:
一、不再指定厂家统一制作拍卖师服装。
二、现有已经制作的拍卖师服装(第3期至第21期)可以继续使用,目前没有制作统一拍卖师服装的(第22期以后)拍卖师,按协会规定服装的款式、颜色要求,自行定做。
三、今后我区拍卖师制作服装款式、颜色要求:上装深蓝色西装,白色衬衣,领带颜色自配。下装男正装西裤,女可选择正装西裤或裙子。(详见《广西拍卖行业协会关于改进我区拍卖师着装管理的通知》桂拍协字[2013]25号文件)
四、我区原使用的拍卖师执业标志牌作废,更换佩带由协会统一制作新的拍卖师执业标志牌。
五、新的拍卖师执业标志牌已制作 好,从2013年6月1日起启用,请各会员单位接通知后,通知本公司的国家注册拍卖师到协会购买。每个工本费为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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