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3日  星期二
用户名 密码
拍卖知识
拍卖基本程序
广西拍卖协会  2004/6/22 9:24:12
一、委托拍卖
1.委托拍卖当事人和标的物的资料核实。
2.拍卖标的的鉴定与评估。
3.确定拍卖标的的底价。
4.签订委托拍卖合同。

二、拍卖公告与展示
1.确定拍卖公告内容。
2.拍卖公告通过媒体发布。
3.拍卖标的展示。

三、拍卖实施阶段
1.审查竞买人资格。
2.交付竞买保证金。
3.组织拍卖实施(召开拍卖会)。
4.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5.拍卖标的的权属移交。

四、拍卖佣金的支付与收取。

五、拍卖成交后的服务。
[关闭]
版权所有 广西拍卖协会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595号    桂ICP备14007686号-3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59号商业大院综合办公楼5楼514、517、518号房  邮编:530022  联系电话:0771-5579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