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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信息
关于举办广西第11期从业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广西拍卖行业协会  2010/4/26

 桂拍协字[201027

广西拍卖行业协会关于

举办广西拍卖从业人员第十一期培训班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提高我区拍卖从业人员的素质,推动拍卖业规范有序发展,受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的委托,经研究,定于6月下旬在南宁市举办广西拍卖业从业人员第十一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没有获得中国拍卖行业协会颁发的《中国拍卖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各拍卖企业从业人员、社会上有志从事拍卖工作的人员以及与拍卖相关、相近的国土、招标、政府采购等部门工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

统一按照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编写的《拍卖基础教程》以及《新编拍卖相关法律与规则》(2010年第1版)。具体授课内容:“拍卖概论”、“拍卖法规”、“拍卖实务”、“拍卖策划”、“强制拍卖”、“公物拍卖”、《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

三、培训要求及颁证

1、按中国拍卖行业协会规定,培训实行“统一考试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课程、统一试卷、统一授证”的原则。对考试合格者,由中国拍卖行业协会颁发《中国拍卖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2、从业人员培训是提升拍卖从业人员素质的重要措施,也是企业参加全行业资质评定的重要指标。要求我区没有获得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尤其是近年来新成立的拍卖企业未参加培训的从业人员都要求参加培训。

四、培训费用

按照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的规定,从业人员培训费每人每天100元。为确保培训计划的顺利实施,参加培训班的人员须在报名时缴纳报名费80元。报名费可直接到协会秘书处交现金,也可以通过邮局寄广西拍卖行业协会秘书处。已报名未参加培训的人员,不退报名费。为保证教学质量,学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共7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培训地点

南宁市,具体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七、其它事项

报名参加培训的人员,要按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的要求认真填写《拍卖从业人员资格培训登记表》,将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相片贴到“照片”栏,并多寄一张相片用于办证。培训登记表和办证照片务必于530日前以挂号或快递形式邮寄至广西拍卖行业协会秘书处,以便提前征订教材,逾期不予受理。

协会地址:南宁市桃源路59号(邮编:530021)。

联系人:谢红、罗宇、凌毅。

联系电话:0771-5323043

广西拍卖行业协会网站:www.gxpm123.com

 

附件:拍卖从业人员资格培训登记表

 

               广西拍卖行业协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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