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拍协字[2012]27号
广西拍卖行业协会关于现场网络同步联合拍卖
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拍卖管理办法》(桂高法[2011]327号)文件规定,我区从2011年12月1日起,对全区各级法院涉案财产的拍卖全部通过网络拍卖公共平台,采用现场网络同步联合拍卖以来,总的情况是好的。
由于通过网络拍卖公共平台采用现场网络同步联合拍卖方式是一项新的拍卖模式,各拍卖机构在实际运用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有的导拍员业务不够熟悉技术操作;有的拍卖会视频出现较乱的画面;有的拍卖会出现不正常情况得不到及时处理等情况,影响了拍卖会的正常运行,需要加以解决。
根据存在的问题,为了确保司法委托拍卖每场拍卖会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导拍员问题
为了确保每场司法委托拍卖会顺利进行,凡接受司法委托拍卖标的的拍卖机构,从2012年5月1日起,到标准化拍卖场所举办拍卖会的,由提供标准化拍卖场所的拍卖机构指定本机构熟悉网络技术的导拍员进行操作。建设有标准化拍卖场所的拍卖机构的导拍员平时要模拟练习,熟练掌握操作技术,以尽快适应网络拍卖新技术的需要。
二、关于现场设备使用问题
为了确保每场现场网络同步联合拍卖会现场视频画面秩序井然,拍卖会现场必须布置整齐后,提前30分钟再打开全部视频画面。
三、关于现场网络同步联合拍卖会应急预案问题
考虑到每场现场网络同步联合拍卖会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凡是接受司法委托拍卖标的的拍卖机构,举办拍卖会时都必须制定应急预案,一旦遇到场面骚乱、停电和断网不正常情况,做好应对解决对策,确保每场拍卖会顺利进行。
广西拍卖行业协会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抄报: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抄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本会会长、副会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