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拍卖行业协会关于举办广西拍卖从业人员
第十五期培训班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提升我区拍卖从业人员的素质,推动拍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受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的委托,我会计划在6月中、下旬举办广西拍卖业从业人员第十五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未取得中国拍卖行业协会颁发的《中国拍卖行业从业人员专业证书》的各拍卖企业(含分支机构)从业人员、社会上有志从事拍卖工作的人员以及与拍卖相关、相近的国土、招标、政府采购等部门工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
按照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编写的《拍卖基础教程考试大纲》制定的课程培训。具体授课内容:拍卖概述、拍卖法、拍卖的基本规则、拍卖标的、拍卖人、委托人与拍卖委托、拍卖公告与标的展示、拍卖师与拍卖师资格、竞买人与竞买活动、买受人与拍卖成交、拍卖流程管理、拍卖行业管理等。
三、培训要求及颁证
1、按中国拍卖行业协会规定,培训实行“统一考试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课程、统一试卷、统一授证”的原则。对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由中国拍卖行业协会颁发《中国拍卖行业从业人员专业证书》。
2、从业人员培训是提升拍卖从业人员素质的重要措施,也是参加全国拍卖企业资质等级评估和创优争先活动的重要考量指标。要求各会员单位未取得从业人员专业证书的从业人员,尤其是近年来新成立的拍卖企业以及有意申报全国企业等级评估和先进拍卖企业未参加过培训的从业人员都要求参加培训。
四、培训费用
从业人员培训费,按照中国拍卖行业协会要求,执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价格[2002]530号)文件规定,即按每人每天100元×6天、报名费、试卷费、资料费等150元,合计750元。为确保培训计划的顺利实施,参加培训人员须在报名时预交报名费50元,待培训班报到后冲抵培训费用。报名费可直接到协会秘书处交现金,也可通过邮局汇至广西拍卖行业协会秘书处。报名后不参加培训的,报名费不予退还。为保证教学质量,学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以上费用(除报名费外)报到时缴纳。
五、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时间:共7天(含报到1天);培训地点:南宁市。
具体报到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六、其它事项
(一)报名方式:
参加培训的人员要按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的要求,需提前报名,并填写《拍卖从业人员资格培训登记表》(培训登记表可在广西拍卖行业协会网站下载,要求用电脑打印,不可手写),将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贴到“照片”栏,并多寄一张照片(在背面写上姓名)用于办证。培训登记表和办证照片以及报名费务必于5月20日前,以挂号或快递邮寄(或送至)至广西拍卖行业协会秘书处,以便提前征订教材,逾期不候。
(二)联系方式:
协会地址:南宁市桃源路59号(邮编:530021)。
联系人:凌毅。
联系电话:0771-5323043。
广西拍卖行业协会网站:www.gxpm123.com。
附件:广西拍卖从业人员第十五期培训登记表
广西拍卖行业协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二日
抄报:自治区商务厅
抄送:本会会长、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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